向“情敵”母親送花圈泄憤,四川一女子被判刑1年10個月

情感導師 6565

 添加導師微信MurieL0304

獲取更多愛情挽回攻略 婚姻修復技巧 戀愛脫單干貨

四川南充一女子張某與男友分手后,對前男友后來認識、結婚的妻子進行報復,不僅向其母親贈送花圈和壽衣、冥幣等物,還冒充“情敵”的名義發(fā)布“招嫖”信息。事發(fā)后,南充市公安局順慶區(qū)分局介入,該女子被刑拘。

4月26日,澎湃新聞從該案判決書上獲悉,南充市順慶區(qū)人民法院以尋釁滋事罪,判處張某有期徒刑1年10個月。

向“情敵”母親送花圈泄憤,四川一女子被判刑1年10個月

女子給前男友孕妻發(fā)帶血嬰兒照

判決書顯示,張某今年35歲,2012年認識了在西昌市工作的男子謝某。2016年,張某離婚以后,開始跟謝某以戀愛名義相處,相處期間,兩人因各方面原因經常吵架,張某把謝的電話、微信全部拉黑,雙方于2017年10月份正式分手。

2018年初,經人介紹,謝某與南充市順慶區(qū)女子劉某談起了戀愛,并于2018年4月登記結婚。判決書載明,劉某是在謝某與張某分手后才與他相識的,并非“第三者”插足,但張某依然對劉某產生了強烈的報復心理。自從劉某與謝某結婚后,她就多次向他們打電話、發(fā)短信進行辱罵、恐嚇。為此,雙方數次發(fā)生糾紛和沖突。

2019年7月,劉某曾向西充縣公安局晉城派出所反映,派出所對此事進行了兩次調解,均表示不再相互騷擾。但張某后來繼續(xù)騷擾,于是同年7月劉某向南充市公安局順慶分局西河派出所報案,派出所再次進行了調解。同月,謝某和劉某向西充縣法院起訴張某,在法院調解下,雙方達成協議,均當面刪除在網上發(fā)布的針對對方的不利言論,并表示不再發(fā)布有損對方名譽、人格的言論。但此后,張某仍在網上對劉某進行辱罵、威脅。

2020年1月,劉某懷孕回南充養(yǎng)胎,張某得知后,便在深夜發(fā)信息打電話,發(fā)些帶血嬰兒的圖片,讓劉某整天都生活在驚嚇之中。2020年3月9日,劉某到丈夫工作地西昌市的醫(yī)院檢查,其腹中胎兒已停止發(fā)育,隨即實施了清官手術。她認為自己是因為多次受到張某的辱罵和威脅,影響了其胎兒的正常發(fā)育,遂向西昌市公安局佑君派出所報案。經派出所主持調解,責令張某與謝某、劉某雙方不得擾亂對方及家人的正常生活,不得以此發(fā)生任何糾紛。但此后張某仍然繼續(xù)通過打電話、發(fā)短信的方式,對謝某、劉某及其家人進行辱罵、威脅和恐嚇。

“情敵”母親收到花圈被氣倒住院

2020年5月21日,張某在微博上看見劉某送花秀恩愛的圖片后再次醋意大發(fā)。當天給順慶區(qū)一家喪葬用品店的店主何某打電話,在該店購買了兩只花圈,請何某將花圈送給劉某的母親楊某在順慶城區(qū)的門店。楊某收到花圈后被氣倒,在南充市中心醫(yī)院住院治療7天,診斷為急性心肌損傷。

同年6月4日,張某又通過淘寶網購買了兩套壽衣和20捆冥幣,郵寄給劉某的母親楊某,以發(fā)泄自己的怨氣。同年7月中旬,張某盜用劉某的頭像,注冊了名為“劉小姐”的QQ號,在多個交友群中以“劉小姐”的名義發(fā)布招嫖信息,并留下了劉某的電話號碼。

劉某多次接到陌生男人的“約炮”電話后,因不堪承受侮辱,同年7月16日晚上11時許,她欲從順慶區(qū)半邊街某公寓的頂樓跳樓自殺。民警接到他人報警后趕到現場,對劉某多方開導勸解,她才放棄自殺。

2020年7月22日,張某被南充市順慶區(qū)公安分局刑事拘留,同年8月20日被南充市順慶區(qū)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逮捕。

拘留期間,經四川惠誠精神醫(yī)學司法鑒定所鑒定,張某作案期間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。

2021年4月9日,法院經審理認為,被告人張某因婚戀糾紛,為發(fā)泄情緒,實施辱罵、恐嚇他人的行為,經有關部門制止并處理后,繼續(xù)實施前列行為,嚴重影響他人生活,破壞了社會秩序,情節(jié)惡劣,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。張某到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,并認罪認罰,依法可從寬處理,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。

來源:澎湃新聞

評論列表

頭像
2024-08-16 10:08:29

現代年輕人的情感問題很多,需要這樣的情感咨詢師,很專業(yè)

頭像
2024-07-18 15:07:51

可以幫助復合嗎?

頭像
2024-01-17 10:01:46

如果發(fā)信息,對方就是不回復,還不刪微信怎么挽回?

頭像
2024-01-01 08:01:58

被拉黑了,還有希望么?

 添加導師微信MurieL0304

獲取更多愛情挽回攻略 婚姻修復技巧 戀愛脫單干貨

發(fā)表評論 (已有4條評論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