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歲女孩未婚同居一年,分手時男友索要8549元戀愛花銷:你欠我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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題目:19歲女孩未婚同居一年,分手時男友索要8549元戀愛花銷:你欠我的。

都說“分手見人品”,兩個人會走到分手這一步,必定是有一些不可調(diào)節(jié)的矛盾,或許是兩個三觀不合,或許是一方對感情不忠,不管是因為任何原因,既然選擇分手,那么看在往日相愛過一場,友好分手是留給彼此最后的體面。

19歲女孩未婚同居一年,分手時男友索要8549元戀愛花銷:你欠我的

就如文中的女孩小婷(化名),因為跟男友產(chǎn)生矛盾,因此提出了分手,卻沒想到她男友非但不同意,還威脅小婷退還8549元的戀愛花銷,并揚言如果小婷不從,他要讓小婷付出代價,不知所措的小婷為此求助調(diào)解員,希望能得到幫助。

那么,小婷到底經(jīng)歷了什么,她的男友為何要這樣做,到底中間有什么隱情?

19歲女孩向相戀一年多的男友提出分手遭拒絕。

小婷告訴調(diào)解員,她今年19歲,來自貴州,17歲輟學(xué)之后就來到廈門,在一個工廠上班,后來認識了同廠的阿峰,阿峰來自云南,比小婷大7歲,兩人認識沒多久,阿峰就對漂亮的小婷展開熱烈的追求,在小婷18歲的時候,兩人走到了一起,交往了一年多。

因為小婷的年紀小,她父母極力反對兩人在一起,但沒有戀愛經(jīng)驗的小婷認為阿峰對她很好,因此不顧父母的反對,堅決跟阿峰在一起。

兩人在一起沒多久,就到外面租房同居,當(dāng)時阿峰跟小婷說:“你可以不用去上班,我掙錢養(yǎng)你,在熱戀期的小婷欣然接受男友的提議?!?/p>

但在一起同居后,小婷才發(fā)現(xiàn),他們之間有很多的矛盾,而這些矛盾的源頭,來源于阿峰的父母。

兩人剛同居時,是獨自在外租房子住的,但因為阿峰的工資不高,負擔(dān)兩人的一切開銷顯得很吃力,因此阿峰的父母就建議兩人跟他們一起合租,能省下不少的費用。

阿峰認為他父母的話有道理,于是在沒跟小婷商量的情況下,就擅自做決定搬去跟他父母居住。

阿峰的行為,在小婷看來是不尊重她的表現(xiàn),兩人跟阿峰的父母住在一起后,讓小婷感到不自在,她對這段感情想相處方式產(chǎn)生厭倦的心理。

在今年春節(jié)回家前,不想跟阿峰父母同住的小婷就跟阿峰說出了她的想法,她想兩人過年后從阿峰父母那兒搬出去住。

小婷極力主張兩人必須搬出去住,因此在回廈門前跟阿峰說了多次,但阿峰只是嘴上答應(yīng),并沒有把小婷的需求放在心上,等小婷過年回來,他才跟小婷坦白他并沒有租房子的事。

氣憤的小婷認為阿峰不重視她,因此假意提出分手,希望能讓阿峰能意識到她的需求。但小婷沒想到阿峰卻把她的分手當(dāng)真了,并說分手可以,但要求小婷歸還兩人在一起期間,他花在小婷身上的8000多元的戀愛花銷。

具體花錢的明細,阿峰還用一張紙列了出來,最大的一筆錢是2000元,最小的有100元的,都是兩人在一起一年多時間里,他花在小婷身上的錢。

阿峰和小婷說:“分手可以,你跟我住在一起的時候沒上班,一直都是我養(yǎng)你,用你吃住,掙來的血汗錢還給你買衣服,連你回家的路費都是我給你的,包括你用的手機也是我父母給你買的,這些錢你必須還回來,不然這事情就沒完?!?/p>

阿峰的行為讓小婷感到很寒心,她沒想到昔日恩愛的男友,居然會做出這樣的事,因此也沒有了跟阿峰走下去的心思。

小婷跟阿峰說,她剛上班還沒工資,如果阿峰執(zhí)意要她還錢,只能等下個月她工資之后,但阿峰規(guī)定她必須兩日內(nèi)還清欠款,并一直糾纏她,沒辦法的小婷,只得求助調(diào)解員,希望節(jié)目組能幫她。

4月9日,調(diào)解員去采訪了阿峰,阿峰表示,兩人在過年前還是好好的,過完年之后,小婷突然就提出了分手,還讓他的家人知道了,他感到?jīng)]面子,這樣的事放在任何一個男人的身上都是不舒服的。

除此,阿峰還表示,他讓小婷歸還戀愛花銷是希望以此逼迫小婷回心轉(zhuǎn)意。但阿峰的做法,在小婷認為卻是在威脅她,因此更堅定了離開阿峰的心。

后來,阿峰通過調(diào)解員,也得知小婷確實沒有愿意跟他走下去的心,想到強扭的瓜不甜,因此也決定放手了,但他想既然無法挽回感情,至少能挽回經(jīng)濟損失,因此還是堅持要小婷歸還戀愛費用。

對于阿峰的要求,能否得到滿足?律師表示:

兩人戀愛期間,共同生活的小額花費,是很難去認定為是民間的借貸,如果阿峰執(zhí)意想要回戀愛花費的錢,就得進行取證,如果證據(jù)確鑿,可以要求女方歸還欠款。

但阿峰表示當(dāng)初轉(zhuǎn)賬時也是奔著兩人結(jié)婚去的,因此并沒有保留證據(jù)和聊天記錄。

最后,調(diào)解勸說阿峰,戀愛是需要成本的,也是有風(fēng)險的,阿峰覺得他付出了金錢,卻以分手收場是意難平,但小婷在戀愛中也是付出了時間和青春的,她當(dāng)初不顧父母的反對,跟阿峰在一起,也是奔著跟阿峰一直走下去的心才在一起的。

既然兩個人都曾經(jīng)相愛過,那么,送出去的禮物,就不要再要回來了,給彼此留個好印象,也留下一段美好的回憶。

在調(diào)解員的勸說下,阿峰最終也想明白了,不再讓小婷歸還戀愛花銷,兩人最終握手言和,好聚好散。

兮兮的感悟:

看完小婷的經(jīng)歷后,兮兮感慨良多,阿峰的做法固然讓人覺得不可思議,一個堂堂七尺男兒,居然問女友歸還幾千塊錢的戀愛開銷,這種做法,讓人覺得掉價。

但在這件事里,小婷自身也是有問題的,她還年輕,可能還不明白“命運中的一切饋贈,早就暗中標(biāo)好了價格”這句話,她貪圖男友對她好,因此談戀愛沒多久住進男友家里,讓男友養(yǎng)著,在她看來,這是男友愛她的一種表現(xiàn)。

但她應(yīng)該明白“拿人手短,吃人嘴軟”的道理,男友阿峰之所以甘愿付出,前提是她愿意做他女朋友,一旦兩人不是戀人關(guān)系,阿峰付出了沉沒的成本,就會認為付出了卻得不到回報,因此會心不甘,甚至惱羞成怒。

因此,兮兮也奉勸年輕的女孩子,情竇初開的時候,最好不要跟男友同居,一是兩個人以后的路還很長,誰也不知道感情能否走到最后,不同居是女孩子保護自己的一種方式,因為沒結(jié)婚就同居,最后沒能修成正果的話,往往對女孩子的名聲影響更大。

其次同居少了新鮮感,感情也會在朝夕相處中消磨掉。

大家覺得阿峰的做法過分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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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論列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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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8-28 19:08:48

老師真厲害,耐心而又理智的去幫助受傷的人,文章寫的讓人很感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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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5-10 15:05:17

老師,可以咨詢下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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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10-06 04:10:04

如果發(fā)信息不回,怎麼辦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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